
野猪将被三有除名捕捉它们是否随心可哉
国家林草局的新政策引发热议:野猪拟除名,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捉?
国家林草局近日公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这份名录中共列出了1789种陆生野生物种。与此前2000年版相比,这份新的名录删除了多种已被认为过度繁殖和对农业造成影响的物种,如旱獭和野猪。这种变动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关于“三有”保护动物中的野猪是否将被取消这一身份。
农民们对于这个消息持怀疑态度,他们质疑如果真的取消“三有”,那么他们是否能够自由地猎杀这些害虫般的动物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然而,这一做法同样存在风险,因为如果没有适当管理,野猪数量很可能再次走向濒危边缘。
四川通江鱼池梁村的一位村干部表示,该地区农田已经成为了一群群野猪的“后花园”。每当玉米或稻谷即将成熟时,一大群饥饿的野猪就会前来偷吃,不仅让农作物绝收,而且还给人们带来了安全隐患。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长期斗争,也难以战胜这些夜行性且组织强大的敌手。
随着网友们对这种状况愈发不满,他们在人民网上的留言板上提出控诉,指出 野猪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不少人直言:“它们已经开始泛滥,无数庄稼地都因为它们而颗粒无收。”
据统计数据显示,由于环境改善和缺乏天敌等因素,2020年湖南就有12万头左右的野猪,而浙江则超过15万头。而四川通江县更是达到2万头以上,这远远超出了合理密度标准。
尽管如此,对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有专家分析称,与1994年的禁止个人狩猎到2000年正式列为“三有”保护动物之间,便有一段时间内未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这使得人口爆炸式增长加剧,并且由于缺乏自然竞争压力,使得它们变得更加肆虐。
不过,如果真如预料中那样,将去除《三有》保护资格,那么对于那些受损害的人来说,是不是就能得到补偿呢?答案并非简单。一方面,如果确实被除名,那么理论上个人应该可以合法捕杀,但实际操作中依旧需要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并且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此外,即便允许猎捕,也要保证不会导致濒危问题再次出现。
现今14个省份已经开展了针对非法放养和乱扔食物的问题进行整治行动,但实际效果仍然有限。因此,不必担心 野pig 的数量会再次暴增至历史高峰。此外,由于法律严格限制私自狩猎行为,加之专业狩猎队伍难以完成任务,大部分地区也无法真正实施大规模狩猎计划,因此综合而言,可以判断即使取消‘三有’身份也不会立即导致大量捕杀,从而减缓过剩人口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但具体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以确保既能遏制当前影响,还能保障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