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想过好年偷鸽子逃亡三年
酒后一时兴起去偷鸽子,不料触犯了刑律。8月31日,被告人王新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1年大年三十,王新年和朋友刘新权、杜红军、芦风义(均已被判刑)喝酒时,说起朱某家养的鸽子值钱,就想着发一笔横财好过年。当晚10点多,他们分工合作,把朱某饲养的德国“红狐狸”子代信鸽7只(价值7000元),“红狐狸”孙代信鸽60只(价值约3.6万 元),法国原环雌信鸽一只(价值3000元)全部偷走卖掉,几个人分赃。第二天,朱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2002年9月10日,刘新权、杜红军、芦风义三人相继落网,并受到法律的制裁。王新年闻风而逃,直到2004年6月1日,他感觉难逃法律制裁,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作者:党玉红 段晋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