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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有河豚鱼上市

昨天,记者从沙河口区卫生监督所获悉,12月1日下午一商贩在沙河口区某市场外公然销售有剧毒的河豚鱼,卫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到现场,将待售的四条河豚鱼全部没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购买和自行食用河豚鱼,防止中毒,一旦发现有人销售河豚鱼应立即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据悉,河豚鱼是一种剧毒鱼类。其体内的毒成分——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毒性极强,在100℃加热7小时或200℃以上加热10分钟后才能被破坏。河豚鱼的卵巢毒性最强,肝脏次之。河豚鱼中毒特点为发病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很短,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5小时即发病,重症患者发病后30分钟内死亡。河豚鱼外形较特殊:头部呈菱形,眼睛内陷、半露眼球,上下唇各有两个牙齿形似人牙,鳃小而不明显,肚腹为黄白色,背腹有小白刺,皮肤表面光华无鳞,呈黑。我国“水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在市场销售河豚鱼是严重违法行为,应该严厉处罚。

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