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 共生 腐生
寄生是指一种生物长期或暂时生活在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表,并从后者那里吸取营养物质来维持其生活的一种种间关系。营寄生生活的生物叫做寄生物;被侵害的生物叫做寄主,也叫宿主。
根据寄生的场所可把寄生物分为两类:一是寄生在寄主体内的,称为体内寄生物。如蛔虫、绦虫、血吸虫、病毒等。二是寄生在寄主体表的,称为体表寄生物。如虱、蚤、疥螨等。根据寄生的久暂,可分为永久寄生和暂时寄生两种。根据寄生对象可分为三类:一是专性寄生,是指寄生物必需在活的寄主体内才能生活,一旦脱离寄主就不能生存;二是兼性寄生,腐生为主,兼营寄生;三是兼性腐生,寄生为主,兼营腐生。大多数寄生物在其生活史中只寄生在一定的寄主中,但也有寄生物需要有两个或更多个寄主,称为转主寄生。
许多寄生者都有非常大的繁殖力或较强的生命力。寄生物的生命活动对寄主有多种危害,其影响的大小,取决于寄生物的数目多少、毒性大小以及被寄生者的抗性强弱。寄生的特点是一般不把寄主杀死,为了便于理解,可以把某些造成寄生死亡的寄生关系称为类寄生。例如赤眼蜂把卵产在螟虫的卵内,孵化出的幼虫以螟虫的卵为食,而导致螟虫死亡。
寄生现象在动物界非常普遍,在植物界也很多,如寄生在豆科植物中的菟丝子、檞寄生等。几乎所有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没有一种是不受寄生物侵害的,就连小小的细菌也受到噬菌体的寄生。
共生是指两种生物相互依赖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种间关系。按照双方的利害关系,可分为三类:一是偏利共生关系,又称共栖。指两种生物生活在一起,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无利但也无害的一种关系。如藤壶可以固着在鲸或一些软体动物的贝壳上,既得到了栖息地又得到了“宿主”的保护,还可以摄取“宿主”的一些残食,但对“宿主”没有危害。从广义的角度看,植物的附生关系也属于偏利共生关系。二是原始协作关系,又称互惠。是指两种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有利,但两者分开以后,各自都能正常生活的一种种间关系。因此它是一种暂时的合作关系,不是固定的联系方式。如寄居蟹和海葵的共同生活关系,某些鸟类和有蹄类动物的合作关系、稻田养鱼等。中学教材中的“共栖”就属于这一类。因此共栖概念可概括为:两种或两种以上各自能独立生活的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无害或对双方有利的一种种间关系。三是互利共生关系,又称专性共生。是指两种不同的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受益且相互依存,如果分开双方都不能很好地生活甚至死亡。典型的例子是由真菌和藻类互利共生而构成的复合有机体──地衣,又如白蚁与消化道内的鞭毛虫类生物、人与消化道内的多种微生物、豆科植物与根瘤菌的关系等。从进化意义上说,共生关系比寄生关系更为高级。不同种之间从一方得利一方受害的寄生关系发展到一方得利一方无害的偏利共生关系是一次进化。有许多学者认为,寄生关系和互利共生关系是由偏利共生关系进一步演化而来的。
腐生是指以分解已死的或腐烂的动植物和其他有机物来维持自身正常生活的一种生活方式。凡营腐生生活的生物称为腐生物,如大多数霉菌、酵母菌、细菌、放线菌和少数高等植物等。土壤腐生物是有机物分解和矿化作用的主体,是自然界中物质循环的必要环节。因此,腐生物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