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条血红龙 被判拘役并罚钱
(实习生 魏梦晓 记者 陈轶珺通讯员刘宁)看中了一条漂亮的热带鱼,难忍“爱美之心”下手偷鱼,没料到这条鱼竟价值1万余元。昨天上午闸北法院判处此案,偷鱼人黄强鱼没偷着,“赔”进一千元罚金,并被判拘役两个月。 2月8日,黄强开车来到中山北路的一家水族馆打算买些水草和热带鱼。因为是熟客,所以老板让他自己一人先上二楼挑货。黄强上了二楼后,一眼就看中了一条血红龙鱼。他见四周无人,迅速将这条血红龙鱼装入水袋内偷走。而这条鱼价值高达1.1万余元。
老板发现血红龙鱼失窃后,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经侦查,发现只有黄强有作案的可能。于是,黄强被传唤到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偷鱼的事实。
经审理,被告人黄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趁无人之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窃数额达1.1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黄强的家属对被害人作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宽处罚,故对其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