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国家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 天津市信鸽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湖北省信鸽协会、甘肃省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02年5月25日 四、司放地点 天津市、郑州市、武汉市、甘肃省定西地区(具体司放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 400公里、500公里、600公里、700公里、800公里以上 六、承办及参赛单位 距天津市、郑州市、武汉市和甘肃定西地区380公里以上空距的(含380公里)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羽数不限)。 2、填写参赛报名表于2002年4月30日前寄达中国信鸽协会。 (二)参赛费 每羽参赛费2元,各参赛单位在司放点统一交大会组委会。 (三)足环规定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佩带两枚或非所属协会代码足环的赛鸽不允许参加比赛,中鸽协发行的“00”环和纪念环除外。 (四)空距测量 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GPS)测量比赛空距(司放点至每户鸽舍),否则不计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安排集鸽、运送赛鸽、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由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集鸽暗章,由天津、河南、湖北和甘肃信鸽协会准备司放点的暗章。 (四)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五)从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第一羽归巢鸽开始计算有效报到日期,400、5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2日,600、7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3日。8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4日。 (六)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在有效报到时间结束后两周内发特快专递将本协会审核、盖章确认的成绩汇总表(总排名和软盘)寄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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