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复查中国暖水虾反倾销案
4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暖水虾反倾销案发起第一次行政复审,以确定在复审期内(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1月31日)涉案企业是否以低于公平价值的方式在美销售被调查产品。商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复审应诉事宜,同时还将邀请律师到场,讲解美国商务部最新复审政策调整。此次美国方面复审主要针对原审中参加应诉的企业,包括强制应诉企业以及获得加权平均税率的企业。企业希望利用美国商务部这次协商的机会,扭转出口的被动局面。2004年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我国虾产品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当时4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55.23%.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希望企业利用美国商务部这次协商的机会,扭转出口被动局面。去年我国对美国虾产品的出口额为1.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了21.6%,美国也由第一大市场退居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