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拿1500元 只为报复母亲偷卖宠物狗
7日晚8时许,莱阳市东关村刘女士报案称:“家中被盗现金1500元。”莱阳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50分钟便侦破此案。 据了解,7日上午,刘女士买完菜回家后,发现卧室的写字台被人撬开,放在里面的4000元现金只剩下2500元。当时刘女士家里门锁完好,但卧室内的 箱柜床铺被掀翻了一地。根据现场情况看,民警分析内盗的可能性很大,否则不会只偷走部分现金。 就这样,民警初步将目标锁定在刘女士14岁的儿子王某身上。经民警的耐心教育和引导,王某承认是自己偷走了家中的1500元钱,原因是6日上午母亲趁他上学不在家的时候,将他心爱的小狗卖给了别人。放学回家知道这一情况后,他非常生气,于是便产生了偷家里钱让母亲着急报复母亲的念头,并伪造了家中被盗的现场。 因王某尚未达到法定责任的处罚年龄,警方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