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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搭鸽棚污染环境闹得四邻不安

(记者张鹏通讯员白荷)养鸽子本是一件乐事,然而有的鸽迷竟为了鸽子闹得四邻不和,打上法庭。昨天,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在居民楼顶搭建鸽棚的鸽迷赵先生在20天内拆除他的鸽棚。据了解,像这样的鸽子案件本市已经发生数起,法院法官和北京市鸽迷协会提醒鸽迷们养鸽别忘了法规。 退休在家的赵先生1994年购买了一套劲松的房子,1997年他擅自在楼顶搭建了一个10平方米的鸽棚,饲养了100多羽鸽子。不到半年,这个楼的住户就向劲松房管所反映鸽棚影响环境卫生,房管所要求赵先生拆除鸽棚,遭到他的拒绝,于是房管所把赵先生告到了法院。而在此之前,一所大学的6位教授联名把另一位教授告到了海淀法院,也是由于这位教授在阳台外面搭建鸽棚污染了环境。 这样的案件都以鸽迷败诉告终。二中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建设部的规定,楼盖、顶房属住宅的公用部位,住户不得擅自侵占或增添自用设备。同时,《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建筑物应做到阳台、平台、外走廊无堆放物,窗外无挂吊有碍市容的物品,而赵先生在住宅公用部位搭建鸽棚,对公有住宅的维修养护和住用安全造成影响,又妨碍市容,所以法院判决他拆除鸽棚,清除杂物,恢复楼顶原状。 北京市信鸽协会办公室的周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有养鸽会员2万余名,协会规定会员最多养鸽60羽,鸽棚只能搭建在阳台里面,如发生纠纷要和房管部门和物业部门协商解决。虽然违反规定的会员只是极少数,但是希望广大鸽迷要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