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宠物

养狼狗惹下祸端主人赔偿万余元

本报石泉讯老妪跌伤致残因恶狗,养狗主人被判赔偿老妪13576.06元。 1999年10月5日下午,石泉县城关镇大柳村一组70多岁的纪大秀老人去河边蔡钟程经营的大棚菜地买菜,蔡拴养在屋檐下的狼狗见生人烈性大发,挣脱铁索直扑纪大秀,纪在惊吓中后退不幸跌倒致伤,经多方治疗未愈。经石泉县公安局鉴定为:右股骨骨折已形成骨不连,右下肢功能严重障碍,属伤残八级。 去年7月,纪大秀将蔡钟程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44753.68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蔡钟程在其蔬菜经营地饲养狼狗,因疏于安全管理,以致狼狗挣脱链条,使原告受惊避险时跌倒受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年逾七旬,出外办事应当有人监护,而其子女未履行监护责任,也有一定过错,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